最高院直播:强拆想甩锅?法官庭上挥斥方遒,政府台下瑟瑟发抖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22-03-25 15:34) 点击:158 |
首先,根据最高院的裁判案例((2018)最高法行再106号,韩锋、武汉市人民政府),当自己的房屋在征地拆迁阶段被强拆,那么政府等作为征收方的行政机关们就要负有举证责任,证明房屋被强拆是其他人或者组织干的、并且自己全然不知情,否则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推定强制拆除行为系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主体实施,行政机关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征地拆迁的案件中,许多地方行政机关都会为了加速拆迁进度、少给乃至不给补偿,而采取诸如偷拆、强拆等行为,而本案中区政府仍旧换汤不换药,让一个公司拆了,然后讲好条件让公司主动背锅,这个套路可以说在全国各地的强拆案件中已经屡见不鲜了。地方法院法官有时出于多种考虑,并不敢放开手脚来替老百姓说话,导致许多案件本可一审就解决纠纷,最后老百姓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地走诉讼程序,正义虽然终会到来,但是老百姓损耗的时间和精力却是太多。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正是因为地方政府在地方的势力、权力比较大,在有些情况下可谓是一手遮天,省内的律师为了保住饭碗也不敢代理与政府打官司的案件。行政诉讼本来程序上还是实体上对于老百姓来说都十分陌生,如此一来老百姓要么选择进京找律师,要么自己维权,要么屈服妥协,而大多数老百姓出于自己和子女未来的考虑,并不敢与行政机关作对,而长此以往,老百姓就不敢相信有人会为自己说话,更无谈相信法律了。
所以说,权能不能压法,法能不能独立,这都会直接影响到中国法治的成果,而实现法律的独立、法律的权威,除了百姓和政府的努力,法官个人对法律的信仰、对审判公正的维护、上不惧权下恤百姓,这些是作为法官能为我国法治建设所做的。地方的法官往往出于自保,并不敢太过苛责行政机关,这不仅涉及客观的条件,也涉及法官的主观选择,而社会法治的大环境则更为重要。只有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和尊崇达到了一定高度,那么法官才敢于公正裁判、敢于剑指违法的政府,政府在违法前、在给法院施加压力前也会三思而后行。
因此在此附上此视频,希望老百姓看过后能够坚信对法律的信仰,哪怕地方政府能够权倾一方,但是他们是无法影响最高院的公正裁判的;也许地方律师会摄于地方政府压力不敢接一些案子,但是北京的律师是不会被其所威慑的。同时也希望地方各级政府和地方法院的法官们,能够遵纪守法、公正裁判,从自身起为改善社会的法治环境作出贡献。
完整视频如下:
http://tingshen.court.gov.cn/share/wechat/4470835?type=s2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