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无法阻止非法强拆行为时,我们该做些什么?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21-12-14 15:53) 点击:132 |
房子是老百姓的港湾,是遮风挡雨的温暖的地方,但是就因为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没有达成补偿协议或者是不同意征收方的霸王条款,老百姓的房子很多时候就要面临非法强拆的行为,往往强拆来的太快,报警、求助媒体根本来不及,那么既然当非法拆迁行为迫在眉睫且无可避免,那么我们如果要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为自己今后维权之路做好准备,我们该做些什么?
一、合法强拆与非法强拆
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如果个人坚决不同意征收,那么对于拒签协议的被征收人,市、县级人民政府一般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随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时被行政强拆后的被征收人,按照《补偿决定》中载明的进行补偿,这是合法的强拆。 那么什么是非法的强拆?在实际生活中,市、县级的政府或是不懂法的程序、或是为了更快拆除老百姓的房子,他们并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便直接把老百姓们的合法房屋强拆掉,即便是造成了屋内物品被损毁,也借口因为老百姓拒绝签订协议而不给补偿。
二、房子被非法强拆可申请国家赔偿
因为依据当前的法律,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是严重违法的,那么作为老百姓我们就可以在事后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我们可以发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老百姓的房子被当地行政机关违法强拆,被损毁的物品是可以得到补偿的,而且从法理上讲补偿肯定不能低于被强拆物品价值,不然行政机关违法岂不是连成本都不需要付出了?在房屋征收的行政赔偿案件中,具体的赔偿数额至少应不低于赔偿请求人依照安置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全部征收补偿权益,不能让赔偿请求人获得的赔偿数额低于依法征收可能获得的补偿数额。而上述的“直接损失”包括房屋被强拆后被征收人所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如房屋价值的补偿、产权调换安置房、过渡费、搬家费、奖励费以及对动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等,另外还包括因强拆造成屋内物品损失的赔偿等。 此种情况下,我们既然无法阻止强拆,那就要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来为日后维权打下良好的基础。强拆中屋内物品都被损毁了,尤其像瓷器、玉石这种物品,一旦损毁之后很难坚定其价值,在一堆被违法强拆过后的砖块瓦砾中更是难以发现。所以,如果我们的房屋被强拆,屋内有贵重物品时,最好能够提前搬出,如果来不及,一定要进行充分的证据准备,或是录音或是录像等,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贵重物品是因强拆而被损毁的,不然如果没有证据,为了多获得补偿而说自己家有个价值五个亿的瓷器,这怎么能让法院相信呢?一定要做好证据搜集工作,不然证据不足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我们的诉求的。
在征地拆迁中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这不仅包括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包括规避法律技术风险,这需要有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持,北京蓝秦律师团竭诚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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